招聘人数:1-2人
到岗时间:不限
年龄要求:不限
婚况要求:婚姻状况
1.负责公司质量管理和药监、卫生等政府部门的协调工作。
2.宣传、贯彻、执行《药品管理法》和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等相关法律、法规,完成部门各项目标任务。
3.组织制定质量方针和目标,编制、修订质量管理制度、质量责任及经营环节的质量程序文件,并保证文件的实施。
4.开展新进和在岗人员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工作。
5.监督、指导各部门按照GSP规定规范建立各类资料,每月检查一次资料建立情况。
6.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。
7.要求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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